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下達2024年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及外文版翻譯計劃的通知》(國能綜通科技〔2024〕115號),由全國鍋爐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鍋爐傳熱介質分會負責制定起草能源標準《鍋爐水處理劑技術條件》(項目編號:能源20240454)。現向各有關單位征集標準起草組人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原則
按照條件公開、自愿申請、公平公正、擇優選擇、動態管理的原則,優先考量專業特長和職業素養,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二、遴選范圍
開展鍋爐水處理藥劑相關研究工作的科研院所、大專院校,鍋爐水處理藥劑的生產、使用單位及檢驗檢測機構的專家學者、優秀教師、技術人員等均可申請。
三、遴選條件
被遴選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有較強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從事鍋爐水(介)質處理相關行業10年以上、參與過法規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3.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近5年在省部級以上公開刊物發表過相關的論文或出版相關論著,或參與過相關課題研究和撰寫報告工作;
4.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口齒清晰,表達流利,舉止大方,可承擔專業領域的教學任務;
5.年齡在7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愿意承擔中國鍋爐與鍋爐水處理協會的相關工作。
四、工作范圍
《鍋爐水處理劑技術條件》標準起草;該標準中關鍵指標的實際應用測試和實驗室試驗研究;該標準制定中相關課題研究;該標準制定的相關材料的編制;該標準頒布后宣貫培訓;該標準相關技術交流與推廣。
五、遴選程序
1.各相關單位符合條件的相關專業人選(以下簡稱“申報人”),填寫“《鍋爐水處理劑技術條件》標準起草組起草專家遴選登記表”(見附件);
2.各相關單位認真審核申報人提交的《登記表》信息的完整性、真實性、簽署審核意見,于2024年9月13日前將電子版及紙質申報材料報送中國鍋爐與鍋爐水處理協會;
3.中國鍋爐與鍋爐水處理協會組織專家對申報人進行復核,根據專家意見確定最終人選,如專家對申報人信息有疑議,申報人及所在單位有義務提供補充材料;
4.復核后,由中國鍋爐與鍋爐水處理協會發文公告專家組名單。
六、有關要求
請各單位積極參與《鍋爐水處理劑技術條件》標準起草組專家遴選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嚴格審核,認真把好質量關。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蘇 晨
電 話:010-59068836
郵 箱:sc8836@126.com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26號5層
郵 編:100013
附件:《鍋爐水處理劑技術條件》標準起草組起草專家遴選登記表
中國鍋爐與鍋爐水處理協會
2024年8月22日
【69】附件:《鍋爐水處理劑技術條件》標準起草組起草專家遴選登記表.doc
【69】關于遴選能源領域行業標準《鍋爐水處理劑技術條件》起草組人員的通知.pdf